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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申论范文:个税改革具有惠民生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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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税改革具有惠民生的实践意义

【光明论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革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建议,并重点强调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立法规划,这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笔者认为,个税改革将有助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保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拉动高质量消费,展示出惠民生的重大实践意义。

个税改革,首先应考虑起征点的调整和超额累进税率的优化。个税起征点的经济实质是个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幅度,应根据综合税制的内在要求、物价上涨、尽量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等因素理性确定合理金额。超额累进税率的优化,需要通过实证分析累进幅度的合理性,即综合考虑如何实现相邻累进税率的平滑上升,这样既能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有效控制基尼系数,又能避免打击中高收入者的劳动积极性,引发新的收入再分配不公问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以单一劳动者个人为纳税人,以不同收入来源为税基分类计征,分类扣除,并且不同类别的费用扣除不得相互结转,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类别的费用扣除也不得相互结转,由此造成收入单一化的个人多缴税,收入多元化的人少缴税,不能有效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因此,个税起征点的改革,不可避免的涉及申报主体自主选择和费用扣除方式动态调整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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