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免费机会考试先机

姓名

电话
学心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公共基础 >

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要点整理:市场主体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公北京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2018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技巧题型、公共基础知识大全、公共基础知识要点整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等资料。本文整理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市场主体。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市场主体是指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通常我们把市场主体分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其中生产者和经营着都是相对于消费者来讲的,所以也可以合起来称之为企业,管理者指的是对市场有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所以市场主体也可以分为企业、消费者和政府。

首先来看第一类市场主体:企业,在往年事业单位考试中,主要考查企业的形式、公司制、股票的特点,以及现代企业制度。

1、企业的经营形式

企业的经营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是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其中公司制是最重要的形式。

(1)公司的含义:依法成立的、由法定数额的股东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类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合资经营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共同组成公司。

(3)股票

a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

b购买股票是一种投资行为,有风险

c股东从股份公司凭股票定期取得的收入为股息

d股票价格= 预期股息/银行利率

(4)股份制的特点:财产占有方式的社会化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7 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公务员考试 电话:010-51657188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北京中公教育 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北京教师招聘考试  
网址:http://www.fjfzpf.com/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