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14:29:39 来源:中公教育招警考试网
招警考试网:伴随着公考行业的发展,警察类的考试一直热度不减。备考招警类的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的考察不可避免。考生需要掌握这部分知识点,中公招警考试网整理2018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之法律关于立案程序的有关规定。更多北京招警考试备考资料,请点击招警考试网。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行使立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并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对于不属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只有经过立案,公安机关的侦察活动才有合法的依据,才能行使侦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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