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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初级会计职称:【中公北京会计考试网】提供2018年北京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缴费入口、准考证打印、证书领取时间、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一文读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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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为什么发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涉及到哪些人?究竟什么是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注意事项有什么?以上疑问,下面由中公会计为你解答!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涉及到哪些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内容与形式有哪些?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4.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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