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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表现和贡献考核赋分标准

2017-08-18 11:40:06 来源:中公军转网 点击量:

军转安置政策:北京军转安置考试网提供2017年北京军转安置最新政策解读,包括军转干待遇、军转干条件、军转安置流程及时间节点、企业军转干新政策等信息。本文详细介绍广东省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表现和贡献考核赋分标准。更多军转安置考试资料请查看北京军转干考试网

 

广东省依据总政治要求和驻粤部队反映,借鉴总政治部干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结合今年军转安置工作实际,制定《广东省营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试行)》。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整理,供2014年广东省军转干部参考。

广东省营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

一、考核项目

从服役年限职务等级、军衔、学历学位、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奖惩等6个方面进行量化,充分体现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确保服役时间长、职务等级高、牺牲奉献大、工作实绩突出的军队转业干部能够得到从有安置,引导军队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

二、赋分标准

1.服役年限评分:入伍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按满一年计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直接入伍的,比照同期入军对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服役年限。

2.职务等级评分:派驻4分、副连职5.5分、正连职7分、副营职8.5分、正营职10分,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职干部按对应职级赋分。

3.军衔等级评分:少尉1分、中尉2分、上尉3分、少校4分、中校5分。文职干部参照加以赋分。

4.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评分: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按满1年计分;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联系工作不满5年的,计分时,满半年加0.5分,满1年加1分,不满半年按满半年计分;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盗的范围,按国转联[2010]4号文件规定执行。

5.学历评分:本科或学士学位1分、研究生或硕士学位2分、博士研究生以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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