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免费机会考试先机

姓名

电话
学心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公共基础 >

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要点整理:法的实施之法的执行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公北京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2018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技巧题型、公共基础知识大全、公共基础知识要点整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等资料。本文整理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的实施之法的执行。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法理学中法的实施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且喜欢将其组成部分中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结合在一起来考察,要想拿到法的实施相关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握其要件、定义以及特征等等,在这里我们对其中的法的执行进行学习,首先要弄法的实施与法的执行的定义。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法的实施使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使法律规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为具体的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从而为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的作用和价值提供了前提条件。以实施法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在这里,我们主要学习一下法的执行。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与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相比,法的执行具有以下四个特点:法的执行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不同于司法行为的“不告不理”和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一致”。

例题:1.下列关于法的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

A.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B.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

C.法的执行具有“不告不理”的特征

D.法的执行是以执法人员个人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

本题答案为A。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其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且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的特征。所以,本题应该选A项。通过此题可以发现法的执行的命题基本以概念特征的考查为主,把握好这些要点,基本就能应对题目从而取得高分。

北京中公教育微信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bjsydw、bjoffcn,考试资讯,一手掌握!

北京人事考试信息提醒您关注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北京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申论热点话题

事业单位行测答题技巧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7 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公务员考试 电话:010-51657188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北京中公教育 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北京教师招聘考试  
网址:http://www.fjfzpf.com/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