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 

 

免费机会考试先机

姓名

电话
学心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资料 > 经济法基础 >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经济法基础考试资料:【中公北京会计考试网】提供2018年北京初级会计实务辅导资料,包括初级会计实务重点题型、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戳这里直接加入》》》北京中公初级会计交流群

企业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 ≠ 所得

2、通过公式掌握“收入总额”的范围:

(1)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依公允价值确认)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计入收入总额。

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计算。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的金额;

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

①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②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③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的

温馨提示:

关注北京中公会计微信公众号(kc36531)了解更多会计相关资讯!

77365.net提醒您关注会计考试阅读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招考信息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导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7 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公务员考试 电话:010-51657188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北京中公教育 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北京教师招聘考试  
网址:http://www.fjfzpf.com/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