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18年3月26日,(含26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等级为管理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十三级及以上,工勤岗位等级为初级工。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暂未发布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18年3月26日,(含26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等级为管理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十三级及以上,工勤岗位等级为初级工。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0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等级为管理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十三级及以上,工勤岗位等级为初级工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2年3月7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7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2年3月7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7年3月7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暂未发布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3月14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对年龄的相关要求,“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除上述应届毕业生之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七)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未发布
暂未发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4.符合单位所需报考条件;
5.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申报条件为准;
6.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且需符合进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4.符合单位所需报考条件;
5.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招聘职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16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职高以上学历;
4.招聘职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限2018年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仅限于2017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并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6.招聘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7.报考年龄限于是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要求以《招考单位及职位需求表》的信息为准;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岗位工种特殊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8.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暂未发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职高以上学历;
4.招聘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5.招聘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报考年龄限于是1981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要求以《招考单位及职位需求表》的信息为准;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岗位工种特殊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级别除职位需求表中有明确要求的岗位外,管理岗位为“管理九级”;专技岗位为“专技十二级”;工勤岗为 “普工”。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职高以上学历;
4.招聘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5.招聘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报考年龄限于是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要求以《招聘单位及职位需求表》的信息为准;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岗位工种特殊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职高以上学历;
4.招聘职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
5.招聘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报考年龄限于是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要求以《招考单位及职位需求表》的信息为准;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岗位工种特殊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职高以上学历;
4.招聘职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
5.招聘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报考年龄限于是1980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要求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汇总表》的信息为准;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岗位工种特殊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3.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4.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暂未发布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同时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其中基本条件如下所述,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见附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暂未发布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顺义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顺义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北京户籍的岗位,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6.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7.选调生岗位招收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2018年7月1日);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暂未发布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内容。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暂未发布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户籍的人员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须在北京;
3.非北京生源须为2018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不超过35周岁),只可报考户口不限岗位;
4.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户籍的人员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须在北京;
3.非北京生源须为2018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不超过35周岁),只可报考户口不限岗位;
4.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暂未发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户籍的人员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3.非北京生源须为2017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不超过30周岁);
4.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5.身体健康;
6.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须在北京;
4.身体健康;
5.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户籍的人员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3.非北京生源须为2016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4.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5.身体健康;
6.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具体招聘条件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非北京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应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北京市2018年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政策;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暂未发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须具有平谷区居民户口的详见附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区直事业单位须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应聘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须具有平谷区居民户口;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区直事业单位须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应聘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须具有平谷区居民户口;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可放宽2岁;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计算方法同年龄要求;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8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暂未发布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2017年期满,能按期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正在办理中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需提供证明);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4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7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7年下半年丰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2016年期满,能按期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正在办理中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需提供证明);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6年丰台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暂未发布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常住户口(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可报考“生源不限”或“非京生源”岗位);
4.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常住户口;
4.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暂未发布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如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需具有北京市或外省市常住居民户口);
2.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
9.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1.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
2.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6年度的毕业生;
8.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2.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6年度的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暂未发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一)具有北京市或密云区常住居民户口。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执行。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暂未发布
(一)报考各镇及区直机关下属单位中条件艰苦的偏远的基层事业单位的,需要具有密云区居民户口;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考各镇及区直机关下属单位中条件艰苦的偏远的基层事业单位的,需要具有密云区居民户口;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考各镇及区直机关下属单位中条件艰苦的偏远的基层事业单位的,需要具有密云区居民户口;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无其他年龄要求的职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考各镇及区直机关下属单位中条件艰苦的偏远的基层事业单位的,需要具有密云区居民户口;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暂未发布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需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8、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列入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培)。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8、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7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9、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列入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8、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9、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列入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