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免费机会考试先机

姓名

电话
学心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行测 >

2018北京事业单位行测答题技巧:质合数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事业单位行测技巧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行测答题技巧,包括行测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判断推理、言语理解等解题方法。本文整理2018北京事业单位行测答题技巧:质合数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了解更多北京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数论关系是整个数学运算的基础,只有打好基础才能做好数学运算的题目,而数论关系中的质合数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之一,可以单独做考点,同时也与公约数公倍数相关联,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质合数。

1、质合数的基本概念

质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如:2、3、5、7都是质数,质数有无限多个,最小的质数是2。

合数:一个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如:4、6、15、49都是合数,合数也有无限多个,最小的合数是4。

2是唯一的偶质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质数判定方法

(第一步)判断自然数A是不是质数,要找到比A大的最小的平方数。

(第二步)将小于这个平方数的平方根的所有质数找出来。

(第三步)如果A不能够被(第二步)中提到的所有质数整除,那么A就是质数。如果A能够被(第二步)中提到的至少一个质数整除,那么A就是合数。

例如:判断251是否是质数。

(第一步)251<256=142

(第二步)小于14的质数有:2、3、5、7、11、13

(第三步)由于251不能被2、3、5、7、11、13整除,所以251是质数。

3、合数的判定方法

根据质数判定方法中的(第三步)中所提到的“如果A能够被(第二步)中提到的至少一个质数整除,那么A就是合数。”

4、分解质因数

(1)定义: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把一个合数分解成若干个质因数乘积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

(2)方法:短除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7 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公务员考试 电话:010-51657188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北京中公教育 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北京教师招聘考试  
网址:http://www.fjfzpf.com/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